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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巾帼颂】《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浏览次数:3246   信息来源: 市妇联发布时间:2021-10-20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阜阳市妇联推出“学党史巾帼颂”特别栏目,献礼建党100周年,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激发历史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为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实力阜阳大美阜阳建设新局面贡献巾帼力量!


  本期宣讲员为阜阳市最美执委、太和县政协委员张宸、让我们跟随她的颂读展开今天的党史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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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刚刚建立,毛泽东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全面分析当时我国社会的各种矛盾,总结我们党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伟大学说。


  1957年2月27日至3月1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作题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同年6月19日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全文阐述了12个问题,基本思想是:把正确区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文章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同阶级对抗社会的矛盾根本不同,它是一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不具有对抗性,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把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以赞成、拥护社会主义建设,或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他指出,这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要求尽可能地促成敌我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服务。


  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论述,特别是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观点,以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方针和方法,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史增添了新的内容,对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发展的规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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