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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让出轨一方净身出户?
浏览次数:3693作者: 四川幸福女性   信息来源: 四川幸福女性发布时间:2018-06-19

  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这样一个话题,即“可不可以让出轨一方净身出户?”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先从去年热播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说起,在剧里,有段剧情是这样的:
  
  女主角罗子君的丈夫陈俊生出轨女同事,要和罗子君离婚,诉讼离婚时,罗子君在律师的帮助下,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也争取到了房子,让负心汉陈俊生“净身出户”(鉴于剧里没交代清楚罗子君和陈俊生的财产情况,我们在此假设两人只有这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我相信看了剧的姐妹们,对这段应该都还有一些印象,而且大家当时看到陈俊生被判“净身出户”时,是不是觉得特过瘾,是不是认为这样的出轨渣男就应该什么都不给他?
  
  当然,出轨并不是只出现在影视剧中,如大家所知,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那我们到底能不能像《我的前半生》那样,让出轨的陈俊生们净身出户呢?
  
  最近,就有一A女士
  
  基本情况是这样的:
  
  A女士与B先生2006年登记结婚,结婚后小俩口齐心协力奔小康,积攒了不少共同财产,房子车子票子都有了,只是呢,还没有生娃娃。2009年中,B先生无意间认识了C女士,渐渐地与C女士有了感情,2010年初,C女士怀孕,B先生想到自己要当父亲了,高兴惨了,于是B先生就提出要与A女士离婚,并且还公然与C女士居住在一起了。A女士得知此事,相当之气愤,跑去咨询律师,问B先生这种出轨还和第三者有娃娃了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不可以一分钱都不分给他,让他净身出户。
  
  很遗憾地告诉各位姐妹们,律师当时给A女士的解答是:除非对方自愿净身出户,否则单凭出轨这件事,法官是不会判B先生净身出户的。
  
  晓得姐妹们对这样的结果表示好气哦,但这个回答不是乱说的,下面,且听解释分析。
  
  1
  
  首先,A女士可不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
  
  这点没有争议,B先生提出离婚,A女士肯定是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此可见,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B先生和A女士现在要离婚,A女士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合情合理的,没任何问题,谁也阻拦不了她。
  
  2
  
  其次,A女士想让B先生净身出户有没有法律规定呢?
  
  注意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净身出户是有区别的。
  
  温馨提示
  
  “净身出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通俗说法,婚姻法中并不存在这个专业术语,与之在婚姻法中相对应的理解是一方多分财产,另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而《婚姻法》明确规定的,离婚时一方可多分财产的情形是在第47条中,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这条法规并非一纸空规,最高人民法院是出了指导案例的,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直接在网络搜索“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就能查阅到案件详情。
  
  除了这条规定外,现行《婚姻法》就没有其它明确规定的一方可以多分财产的情形了。
  
  那具体到A女士与B先生的事情上,根据A女士的陈述,B先生只是有出轨行为,并没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因此A女士想要多分财产甚至是让B先生净身出户,至少在现行《婚姻法》上是找不到明确的法条支撑的。
  
  3
  
  最后,A女士能不能根据“照顾无过错方”这个原则让B先生净身出户呢?
  
  到此,有姐妹可能就要问了,B先生明显是过错方,总不能一点惩罚都没有呀,既然A女士不能根据婚姻法第47条主张,那根据“照顾无过错方”这个原则主张总可以撒。
  
  实际上,大家所听闻或知晓的照顾无过错方,只是在1993年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总则部分提到了“照顾无过错方”这个原则,但这个原则并没有写入我国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中。
  
  因此在实践中关于这个原则现在是否还能适用存在着不同的观点。
  
  ▷ 有的观点认为,这个原则现在仍然可以适用。
  
  ▷ 有的观点认为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并未采纳该原则,而是增加了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那对同一个过错行为就不应再在财产分割时进行处理了,否则就是对一个过错行为实行两次处理。
  
  至于这两种观点哪个对哪个不对,我们在此不作进一步讨论。
  
  只是,就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结合实践中法院的判决情况来看,我们可以肯定,A女士想要凭借“照顾无过错方”这个在实践适用中本身就有争议的原则让B先生净身出户,是不可能滴,法官是不会支持滴。
  
  当然咯,我们只是说不能让B先生净身出户,但这并不排除法官会根据1993年的规定在分割财产时对A女士进行一定的倾斜,只是这种倾斜程度是有限的,法官无论如何倾斜,都不可能倾斜到全部财产给A女士,让B先生净身出户的程度。
  
  总的来说,就是A女士虽然愤怒无比,伤心欲绝,觉得B先生很渣,渣到令人发指,但是在B先生不甘愿的情况下,A女士也不能因B先生的出轨行为,就让B先生净身出户。

编辑:王雪娜 实习编辑:张璇 章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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