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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未保法应让每个责任主体切实担责
浏览次数:7731   信息来源: 中国妇女报发布时间: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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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自身没有保存证据、识别证据的能力,性侵、家庭暴力、虐待等很多伤害来自家庭成员或者熟人。因此,凡是涉及未成年人被伤害的案件,只要报案就应按刑事案件立案。

每个县至少有一家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社会组织,至少有10个法律、心理、社工背景的专业人员。全国2000多个县,建2000家,2万人,一个人20万元预算,40亿元就能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工作夯实。

应建立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库。孩子处于流动之中,无论他走到哪里,国家、家庭、社会等都能对他担负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10月将迎来大修。此次修改将解决哪些重点问题?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专访了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其深度参与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工作。

政府保护专章需要更多更具体的内容

记者:据报道,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将增加政府责任一章。

佟丽华: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的特点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规定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到目前为止,增设政府保护专章,大家基本是有共识的,要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过程中的具体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以往被认为主要是教育、民政、公安三个部门的责任,事实上,政府很多相关部门在儿童保护中也担负职责。遗憾的是,很多相关部门没有意识到在儿童保护方面的特殊责任,缺乏儿童视角。

比如,儿童食品药品问题涉及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暑期儿童溺亡事件频发,与城市规划建设缺乏儿童嬉戏玩耍场所有关,儿童乘坐公交车、火车、飞机,执行的优惠政策不一,需要政府承担责任统一定价标准。政府保护专章应该有更多更具体的内容。

公安机关应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门机构

记者:您多年呼吁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公安机关的责任应当进一步加强。

佟丽华: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公安机关的责任非常重要。我们一直呼吁公安机关应有专门机构从事未成年人相关工作。《2010-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应当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议在公安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局,在派出所应有专门人员做未成年人相关工作。

在上次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我曾提出,凡是涉及未成年人被伤害的案件,只要报案就应按刑事案件立案。未成年人自身没有保存证据、识别证据的能力,性侵、家庭暴力、虐待等很多伤害来自家庭成员或者熟人。公安机关只有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才能动员更多力量更好地调查取证。这也是公安机关打拐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重要经验,应延伸到未成年人受伤害的所有领域。

退一步讲,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只要报案就应按刑事案件立案。这是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在性侵方面,应当给女童更多关爱和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需要真金白银投入

记者:您曾提到民政部成立儿童福利局,希望各级政府重视儿童保护这一强烈信号。应如何更好落地?

佟丽华:民政部成立了儿童福利局,但是,基层民政部门基本还没有专人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很艰巨,说一千道一万,需要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工作。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和希望,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我一直呼吁“一十百千万”项目,就是每个县至少有一家从事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社会组织,至少有10个法律、心理、社工背景的专业人员。全国2000多个县,建2000家,2万人,一个人20万元预算,40亿元就能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工作夯实。

比如,校园欺凌、性侵、变相体罚等问题社会高度关注。在和一些学校校长交谈中,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问题。校园欺凌是世界性问题。在一些发达国家,学校有专业社会机构提供专业支持。如果我们每个县成立一家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孩子遇到校园欺凌等问题时,就可以向第三方机构求助,获得专业的第三方咨询、调解,有效化解矛盾。

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时在社会责任部分增加培育专业社会组织的相关内容。

此外,从国家角度,应建立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库。孩子处于流动之中,未成年人保护应实现精准保护,不落下任何一个孩子。无论他走到哪里,国家、家庭、社会等都能对他担负责任。

网络保护最关键的是解决政府、企业、家长各自的责任问题

记者: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日渐凸显,您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此次修改应在网络保护方面有哪些突破?

佟丽华:我们希望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网络保护一章。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还有很多基础问题,我们考虑得并不清楚。互联网的问题不单是互联网的问题。比如,据统计,70~80%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相关,其实这是两个概念,我们现实中的很多工作做得不完善,有了网络的因素,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交织到一块。现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的工作如何有效结合,是我们面临的挑战。

网络保护最关键的是解决政府、企业、家长各自的责任问题。政府加强监管,应建立统一的一站式平台,解决未成年人上网身份识别问题。目前这一问题主要依靠互联网公司广泛地搜集信息来识别判断。互联网公司掌握了太多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涉及未来的国家安全。

大的互联网平台其实建立了一个虚拟社会,创建了很多虚拟社会的规则,因此应担负起责任,要建立平台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仅向孩子提供健康的产品和服务,而且发现互联网平台发生欺凌、性侵、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后,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不仅仅是删除相关内容。

不论是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父母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都担负首要责任。父母需要更多时间陪伴孩子,一起参与室外活动。如果只是拿着手机教育孩子不要上网,这很难起作用。

明确法律责任让未保法长出“牙齿”

记者:您曾谈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要长出“牙齿”,这些“牙齿”具体指什么?

佟丽华:所谓的长出“牙齿”,最主要的就是法律责任部分,包括政府、学校、社会、家长、司法机关等,该做什么,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都需要写清楚。违法者要付出代价。

在家庭问题上,政府一方面要对经济困难包括不懂教育孩子的家庭,提供物质和技术支持,将家庭教育发展为公共服务,帮助父母学习如何科学教育孩子;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职责是建立起对家庭监护有效监督和干预机制,当家庭出现小问题时就能够发现,帮助有效解决。这是我们当前最脆弱的。政府的责任不仅是给钱,更要提供服务、进行监管。

有的父母出去打工两三年,孩子见不着父母。在某种程度上,父母丢下孩子不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保法被称为未成年人保护的“小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两部法律同步修改非常必要,能够在新时代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框架。

(记者 王春霞)

编辑:王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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