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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大力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妇女维权行动、妇女文明行动、妇女关爱行动的意见
浏览次数:19605   信息来源: 安徽省妇联发布时间:2016-08-25

  各市妇联,省直妇工委:
  
  按照安徽省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今后五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要围绕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妇女维权行动、妇女文明行动、妇女关爱行动,促进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全省广大妇女在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实施四项行动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主题,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落实“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妇联协调、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
  
  二、总体要求
  
  通过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妇女维权行动、妇女文明行动和妇女关爱行动,全省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程度更加提高,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创业空间不断拓展,创业环境继续优化。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更加全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妇女民主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进一步提高,培树出一批妇女各类先进典型,推动形成有利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和先进的性别文化氛围。妇女在文化建设和家庭和谐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不断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妇女儿童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民生状况更加改善,积极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程度逐步提高,根据不同妇女的需求,加大帮扶力度和人文关怀,不断优化和丰富惠及妇女儿童的政府公共服务产品,让广大妇女在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和措施
  
  (一)妇女创业行动
  
  目标
  
  1、五年内,全省建立1000个“巾帼示范村”,扶持1000个以妇女为带头人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1000个省级“巾帼文明岗”。
  
  2、五年内全省培训15万人次妇女。包括培育一批创业致富带头人、经纪人和科教兴农产业带头人,一批巾帼创业能手,一批女企业家和一批下岗失业、失地妇女和女农民。
  
  3、加强妇女创业就业指导。各市建立“巾帼创业园”或“巾帼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县级妇女创业指导中心,进一步完善妇女劳动力人才市场。
  
  4、加强妇女创业扶持。继续开展银企对接,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提供低息贷款。争取各县妇联建立“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帮助妇女进入政府建立的就业创业园和农民工创业园创业。
  
  5、加强妇女就业帮助,五年内帮助5万名妇女就业。通过广泛开展“双百”帮带结对活动,各县妇联至少组织百名创业成功者与百名妇女结对。
  
  6、建立区域妇女合作平台。五年内初步建立起皖江城市带、沿淮城市群、合芜蚌等妇女创业区域合作平台。
  
  措施
  
  1、围绕提高妇女创业能力,加强创业培训。县以上建立妇女创业培训基地,乡镇街道设立妇女创业指导培训点,开展具有市场导向性的创业、就业和农业科技培训。
  
  2、面向城乡妇女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省妇联与有关部门合作,对各地女创业带头人、女能人,女致富带头人进行再提高培训。继续抓好农民工转移、阳光工程、雨露计划、SYB培训等。省妇联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女性扶贫培训资金额度,努力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
  
  3、促进城乡妇女共同发展。深入开展“岗村联建”、“企村共建”,推动巾帼文明岗、城市妇委会、女企业家等与巾帼示范村结对,设立联系和帮扶点。
  
  4、搭建联系桥梁,组织女性创办的企业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加强联系沟通,争取创业发展支持。
  
  5、协调外部资源,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争取“农家书屋”、“全面健身”器材和“农村卫生室”等进入巾帼示范村。
  
  6、开展创业就业政策宣传、项目推介,宣传表彰一批妇女创业典型,省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十名“优秀女企业家”和百名“巾帼创业之星”活动,市县妇联可适时表彰一批创业女性。
  
  7、组织“春风送岗位”招聘会或女性专场招聘会,建立创业指导团,进行创业就业咨询、指导、服务。培育巾帼家政品牌。
  
  8、整合省级妇联各类专项资金,争取对所扶持的巾帼示范村、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给予每点2―5万元的经费支持或项目援助。
  
  (二)妇女维权行动
  
  目标
  
  1、推动出台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并争取纳入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配合政府加大解决“两纲”重难点问题的力度,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0年目标的全面实现。
  
  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更加完善并有效落实。积极参与涉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检查督导。
  
  4、妇女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按照安徽省“五五”普法规划、省妇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五年内,在全省开展涉及妇女儿童保障的法律宣传1000场次,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70%。各地妇联机关每年组织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并组织法制学习(讲座)。
  
  5、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取得一定进展。逐步完善反对家庭暴力的救助体系,加大建立受暴妇女庇护所、伤情鉴定中心的工作力度,扩大社区反家暴报警点的覆盖面。
  
  6、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程度进一步增强。担任正职或重要岗位的女干部数量逐年有所增加。省、市政府工作部门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要首先选配。
  
  7、“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市县的创建考核体系。开展全省“平安家庭”标兵户和示范社区评选表彰活动。
  
  8、开展第二期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
  
  9、妇联信访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各级妇联通过信访提供法律及相关服务的能力不断增强。五年内,各市建立起律师咨询和心理咨询服务,并逐步向县妇联推广。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要案的查处力度。
  
  10、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健全。 80%的县(市、区)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在现有基础上,平均每年增长4%);70%的县(市、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工作站(在现有的基础上,平均每年增长2%)。继续发挥省妇女儿童维权基金在救助困难妇女儿童方面的作用,加大救助力度,扩大救助受益范围,推动各市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或救助基金,并逐步向县级覆盖。各地志愿者队伍、参与综合治理妇女群众自治组织得到进一步规范,活动逐步经常化、制度化。
  
  11、进一步扩大社区维权工作站的覆盖面,在总结、推广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维权站工作的评比表彰。
  
  措施
  
  1、充分发挥各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的作用。依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推动各成员单位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2、继续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服务,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有机结合,为妇女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及时的维权服务。
  
  3、以省婚姻家庭研究会成员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各类志愿者为骨干,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宣传、讲座、咨询等活动,继续在“新安百姓讲堂”开展婚姻家庭系列讲座。
  
  4、积极推动省人大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徽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执法检查。
  
  5、发挥妇联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作用,配合省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6、健全妇女舆情分析和反馈机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通过培训,提高妇联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及时通报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积极推动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在信访工作中的突出作用。
  
  7、努力做好基层工作,将各项维权工作落实到社区。发挥城乡社区基层维权工作站、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机构、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等作用,进行与群众面对面的宣传、咨询、调解工作。
  
  8、充分发挥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参政议政的优势。加强与人大女代表的联络,提高她们对妇女儿童利益需求、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关注度。发挥政协妇联界别的作用,加强与界别委员的联系,反映妇女儿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妇女文明行动
  
  目标
  
  1、围绕“争做文明妇女,争创和谐家庭”主题,开展文明行动“十百千万”系列活动,即开展十大文明创建活动,建立百个家庭文化建设示范点,表彰千名省三八红旗手,树立万户和谐家庭标兵。
  
  2、促进提高妇女的文明素养。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展风采”为主题的妇女读书、礼仪、健身等十大宣传教育活动,表彰树立1000名省三八红旗手。
  
  3、健全和谐家庭创建机制。以和谐家庭统领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节能环保家庭、美德在农家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建立省级家庭美德、节能减排、廉政文化等示范点100个,评选各级好母亲、好婆婆、好媳妇1000名, 表彰各级和谐家庭10万户、和谐家庭标兵1万户。
  
  4、深化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创设具有时代特色和家庭特点的文化活动载体,促进和谐文化发展和繁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百万家庭读好书”活动,推进家庭书架(书屋)工程。省三年举办一次家庭文化艺术节,开展家庭文化系列活动。
  
  5、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采取多种方式推进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进干校、进高校、进机关、进社区,促进形成有利于男女两性平等协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6、推动形成妇联大宣传工作格局。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题、专版、专栏。宣传表彰各级各类妇女典型2000个。
  
  7、巩固和发展妇女思想文化阵地。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示范基地、妇女之家、文化中心户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等阵地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建立各级妇女思想文化阵地100个。
  
  8、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完成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和评估工作,制定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二五”规划。到2010年,创省级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家长学校300所,建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示范家长学校100所。
  
  措施
  
  1、进一步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科学化、时效化,增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2、加大妇女典型宣传表彰力度。扩大典型表彰规模,提高典型奖励标准。各级妇联要整合社会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表彰活动,推动典型表彰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
  
  3、构建和谐家庭创建评估机制。以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社区)创建活动为契机,建立健全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评估机制,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健康发展。
  
  4、广泛开展家庭文化活动。创设适应城乡地域特点、符合妇女和家庭精神需求的和谐文化活动载体,进一步丰富家庭文化艺术节、家庭文化系列活动和特色家庭、家庭角色评选表彰。
  
  5、加强妇联新闻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和宣传员联系制度。不断扩大妇联新闻宣传的社会影响力。
  
  (四)妇女关爱行动
  
  目标
  
  1、妇女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农村失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女大学生和零就业家庭等重点服务对象解决创业就业问题。
  
  2、贫困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发展爱心春蕾基金、爱心成才基金、爱心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开展关爱儿童、服务儿童的基金募集和项目争取工作,为贫困妇女儿童提供援助,解决因病因灾返贫妇女的生活困难。
  
  3、流动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服务逐步增强。在全省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学校捐建百所“爱心书屋”;建立百所省级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示范家长学校,十所家教工作示范县(市、区);逐步完善流动留守妇女儿童档案;省妇儿工委办公室重点实施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在全省建立 500个“留守流动儿童活动中心”(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培训5000名班主任、教师;招募50000名爱心志愿者;关注农民工子女返乡入学教育问题;推广妇女互助小组经验,在全省17个市开展建立留守妇女互助小组工作。
  
  4、做好中国温暖“12・1”关爱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工作。在完成2008至2009年度资金发放、爱心家长及工作人员培训、检查督导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将项目扩大到10个艾滋病工作示范县(市、区),扩大救助儿童的范围和数量。
  
  5、妇女儿童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每年结合妇女儿童发展出现的重难点问题,以项目化运作方式,重点推动1―2项工作。抓住“免费婚检”纳入省民生工程契机,做好“免费婚检”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婚检质量和婚检率。继续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
  
  6、针对妇女儿童的服务水平逐步增强。多渠道培养社会化管理专业人才,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五年内,全省县(市、区)级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数量有一定增加。探索建立乡镇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各类志愿者队伍。
  
  7、基层妇女儿童工作水平有所提高。争取五年内为全省17个市、105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全部配备工作用车。
  
  措施
  
  1、积极争取省财政农村妇女扶贫培训资金,承接农民工转移培训计划,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实施小额信贷妇女连环脱贫项目,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妇女生产经营,脱贫致富。
  
  2、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岗位开发、专场招聘、创业指导、信贷扶持、推介创业项目等活动,帮助妇女就业、再就业。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进适合妇女就业的项目。推动加大对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保障妇女的劳动权益。
  
  3、多方筹措资金,如通过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等渠道募集资金,建立妇女帮扶的专项基金,帮助贫困妇女改善生存状况。
  
  4、开展各种形式的针对妇女儿童的服务活动。
  
  5、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的服务妇女能力的培训,举办妇联系统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经验推介会,推广经验。
  
  6、充分发挥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努力参与到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之中,争取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为妇联更好的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更佳的政策环境、机制保障和物质条件。
  
  四、推进步骤
  
  (一)2009年1月制定妇女创业行动、妇女维权行动、妇女文明行动、妇女关爱行动实施意见。
  
  (二)2009年利用相关重大节日集中开展四项行动主题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关爱行动,“三八”期间开展维权行动,“母亲节”和“六一”期间开展以和谐家庭和儿童教育成长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动,“十一”期间结合庆祝国庆六十周年集中开展创业行动。
  
  (三)2009年至2013年为正式实施阶段,2013年开展总结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实施四项行动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制定本地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年度工作规划,在抓落实中突出重点、做大亮点、破解难点,不断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可行性。
  
  (二)注重调研,务求实效。要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施四项行动。深入了解涉及广大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新形势下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妇女儿童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问题,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实施四项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妇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整合资源,上下联动。要充分发挥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维权联席会议、家庭教育和小公民道德建设等五大协调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整合工作资源,聚焦工作优势。省妇联通过面上示范、点上带动,使全省妇联系统上下贯通、上下联动。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地方优势,彰显基层工作特色,促进四项行动的实施。
  
  (四)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要加强分类指导,定期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四项行动的进一步实施。


  安徽省妇女联合会
  
  2009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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